“啊啊啊!!阿妍!!太棒了!!今晚你表现得超好!!!!”
他喜的是天然的,小小的,可的玉足,那比丰满的或者的屁都要能引他的注意。
上百个日日夜夜的练习,汗浸湿了一件又一件训练服,脚上的茧一层比一层厚,她掉过泪,吃过苦,却从未放弃过。
于是单到现在,倒也自在。
而他,却是脚。
颜妍被她晃得晕,听到青年这么说也不气,乐呵呵的,“对的,我们都表现得好!嘿嘿!”
*
一看着这歌舞剧从无到有,颜妍是真的很开心今晚的大获成功。
扶伤。
一群年轻人喝起酒来相当豪
后来他学了临床,见了无数,辅修了心理学,考上了哈佛。他就明白自己从没得过病,只不过是有不同于常人的癖好。
梁昱时便烦了。
那时候他以为自己可能有病。
“嘘嘘嘘,谁都不准说啊!说了都是叛徒!”
看来是禁太久了,竟然能被一片脚背勾了神。
“那还不是有我这个搭档的功劳。”一旁的一个个青年接过话,抓起桌上的爆米花扔嘴里,眉间颇有些傲气。
啧。
“!老都憋了大半年了!”
然而当那些女人发现他对脚有着偏好时,总会有些心存芥。那时候的她们不是变得矫造作便是渐渐疏远,连脚也随之变得愈发丑陋起来。
姣好的长相和优渥的经历使梁昱时从不缺乏追求者。他也交往过几个女朋友,无一不是脚好看的。
梁昱时从小就聪明,考大学时报考医生,并非是觉得这个职业有多崇或者有多喜。
他有恋足癖,最喜的四个字是――三寸金莲。
梁昱时不觉得自己是变态,他也并不喜古代那种病态的裹小脚。
“了了!这回老李没的说了吧,大家都争气!”
作为主演,这剧她付地比旁人都多得多。
其中一个短发姑娘正抓着酒瓶,一脚踩在大理石桌面,冲着旁另一个女生开心地吼。
那时候刚刚意识到自己冲动有些奇怪的他,只不过是想通过这个专业对自己了解得更透彻一些。
离吧台不远的卡座,一群年轻男女正随着酒吧里震耳聋的音乐摇晃脑,灯光晃过,这一群人竟都面容姣好,段匀称,气质和气神让人侧目,不像是一般人。
虽然他有能力将那些女人改造成他喜的样。但他本就是个冷清的人,不耐烦哄人,也不耐烦调教人。
别的男人的冲动可能来源于一个女人的,她的脸,她的,她的屁。
梁昱时从烟盒掏一支烟,燃。
他脑中忽然划过一双白的穿着跟的小脚。
“来来来,不醉不归!”
今晚是见证她半年辛苦的成果的时候,而表演完毕后,全场雷鸣般的掌声便是对她最好的认可和赞赏。
“可别提老李,他要知咱们偷偷来开庆功宴,铁定又要罚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