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礼膜拜。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床的阶段。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其实失恋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穿得一、睡得饱一、开喝得多一,然后汗,把滤过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就发生了。而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於充满挫折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回来,在饭店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稀饭不冷不,她却吃了一汗,额、颈、膛汗冒的――
所以,虽然所谓恋,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望找的冠冕堂皇的藉,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动起来。
都是毒。
几年走走晃晃来,她的睛也了一眶汗。
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本已认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可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块。
一晃,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就像对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所以更让他发笑。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若夕阳”――多凄!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丽而长生老。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级知识分。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反而深信不疑。
失去藩主的浪人。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大概也归於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