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呢?难是我想太多现幻觉了?”端端左右找不着人,便跑到一个离自己最近的守卫跟前问:“嘿,小哥,刚才在这儿走来走去的那个人呢?”
端端没有多想就跑过去,此刻她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近距离看对方的脸,确认是不是乌期。
“啊?变态!”
“言之有理。”说着,嬴政就拉住端端的手要上台阶。
“不不不,我不能去!”她急得想回手,他却抓得很紧,她只得好言相劝:“我要是呆在那儿,顿缭肯定会觉得很奇怪,如果因为我这么一个假阉人,让他对秦王甚至整个秦国有什么误解,秦国岂不是白白吓跑一个人才?”
“我……我已达到从军年龄,为何叫我小孩?”那士兵不满地跺了一脚。
端端没注意他脸上的惊慌失措,直接就扑上去抱住。
呃?李信?那不是……
“阉人?你……”她又急又气,瞪着对方的脸,这才发现对方虽然材大,但面容上的稚气也了他的年龄,不禁骂:“小孩还学会狗看人低啦?”
那士兵仰着鼻孔,斜了她一,不屑地说:“不与阉人交谈!”
“遵命!”
”
“你们这儿从军年龄是十六?”端端看他不服气地模样有想笑,但此刻她可没心思逗他,一想到刚才在这里远远瞅着她的那个黑面书生,她就压不住心的激动,赶紧换个方式套答案:“哎,刚才那人不是大老远盯着大王看嘛?大王让我来打听一他究竟想嘛,快说他跑哪儿去了,回我在大王面前替你言几句!”
嬴政迟疑了一,虽然不愿,但她说得也没错,以往他确实总在不经意间对她忽略他人存在的暧昧举动,思及此,他只得松了她的手,不甘地丢命令:“你呆在此,不许乱跑。”
据以往对这个同窗三年的男友的认识,这么久不见,他应该会抱着她激动地在原地转三圈才是,然而,事实却是――对方愣在原地,任她搂抱,迟疑地抬起一只“爪”伸向她。
端端一得到想听的答案,不等小士兵说完,就快步朝他指的方向奔去,只听他在后面喊:“我叫李信,记得你方才答应的呀!”
然而,她的脚步声显然惊动了对方,没等她跑到那人跟前把他扳过来,他就先转过脸来了。
“那形,那肤,一定是乌期!他还盯着我看,错不了!”嘴里念叨着不断肯定自己的猜测,端端已经看到刚才白衣男了,只是他所站的位置好像是正殿后面,他似乎贴着窗在偷听。
才怪。她要去找乌期,那个人太像乌期了,说不定就是!
这个熟悉的人名顿时激活她脑中的历史库,但她还是想第一时间找到刚才那个人,便朝后比了个OK的手势,李信低伸手,学着比她的手势,却更糊涂了,再抬看,人已经绕到殿后,不见踪影了。
“是大王想问啊?方才那人绕到此殿后方去了……”
话一骂,她就傻了,前黑俊的五官赫然换成了一张惊诧的老脸。
看嬴政离开自己的视线,端端一溜烟奔向广场,只是刚刚在广场上来回踱步还不时往大殿张望的黑面白衣小哥已经不见了,只剩一直站在这儿守卫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