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军见状,不由得神一振,举着盾牌冒着箭雨沿着城墙不断地看者攀墙的绳索,“贵主好箭法!”“随贵主一起死守平宛城!”
李冲望着徐徐撤退的突厥骑兵,黝黑的面孔上隐隐了一丝担忧,:“只要不让突厥人上了城,咱们就能持到援军到来。”
此时,除了军士,城中的少年和健壮的妇人,都加了守城队伍中。
李冲见士气涨,又召集了一队军士,穿上厚厚的鳞甲铁盔,沿着城墙倒火油,扔一个个小火折。瞬间“轰然”一声,城墙上便窜起一条摇摆尾的火龙,烈焰冲天,灼红光烧了城砖,突厥士兵就算再悍勇,也不敢就这般用血肉之躯冲破火墙。即使敢,也耐不住绳索不抗,滋滋地燃烧起来,便断裂开来,直直地坠城墙。
如今,她不是将军,却胜似将军。她曾经无比崇拜她的姑祖母,太祖的大女儿成华公主,与驸于故乡起兵,呼应揭竿而起的太祖皇帝。是唯一一位以军礼葬的公主。她曾经非常神往,羡慕那铁冰河,征战四方,疆场驰骋的豪壮志。然而,她现在似乎明白了更多的东西——也许,成华姑祖母,并不一定志在沙场——她除了同父亲夫君同生共死之外,全然无可选择。
可是,就算为女郎,大概也会有想要拼尽一切扞卫的东西。除了她的驸,她的夫郎,还有平宛城,他们的家园。
他们,究竟可以守上多久?
她能的,唯有尽力而已。
沈长歌,沈长歌——我只有这么本事了,可是没有什么办法,只要城还在,我一定拼尽全力帮你们守来。
的箭镞生生没旗杆中,瞬间整个儿破开,木屑纷飞,余劲尚凌厉,直直扎到旗帜上那青狼的咽上,在半空中卷了半卷,便挣扎着落到了地上。
不知过了多少日夜,北风刮在脸上烈烈地疼,嗓里一混着灰土的血味儿。她已经许久不曾回府,和所有军士一起守在城墙上,吃着难以咽,糙得直刮嗓的粮,随意拿起便大灌凉。
城中弓矢,礌石,木,火油都是有储备的,可是毕竟会消耗光;平宛城地西北,算是民风剽悍,但即使加上健壮的妇女和少年还有守城一千兵丁,也不知能守多久。
狡猾至极!她又是愤懑又是心慌,已经这么多天了,突厥人仿佛逗他们一番。时不时发动小型的扰袭击,知突厥人是有意慢慢周旋,为的就是消耗他们的资
她默然不语,只觉得疲惫不堪,浑酸痛,只是为了楚家的面撑着。心中却也担忧起来。
兵丁不足。将他们暂时驱赶退了,也不能趁胜追击,无异于羊狼群。只能还是倚靠着厚实的城墙,尚算是充足的军备,抵抗他们的攻击。
可算是把他们退了。她微微松懈,可是这才第一日。她就已经觉如此艰难,疲惫,从未验过的恐惧和残酷。
昼夜更替,天明了又暗,暗了又明。
空气中血腥味重得熏人,城墙外无数断肢残骸,扎着箭矢,或者是被烧得面目全非,分不清哪些是楚军的,哪些是突厥人的。全凌乱地堆叠在一块儿,散发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