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即使用上力加快速度,起码也需要一周时间……他可是喜躲在极其偏僻的地方呢。”
如今已经是所有龙族都隐世的时代,所有志愿征服打败龙族成为龙骑士的少年们都整装待发,但能到的人寥寥无几。而在这整个世界里最有名且站在最的就是这位名为诺伊斯·斯科特的男人了,不过在名声大噪过一段时日之后,他的存在也同被他征服的黄金翼龙一起,消弭无踪。
因为三人都是各自或有力或有斗气在,夜晚的住宿和吃倒是不成问题。乎林蓉蓉意料的是,拉斐尔并非是全然的素主义者,他并不排斥肉,相反
看着拉斐尔意味深长的笑容,林蓉蓉觉得有发冷。一瞬间总觉得这位拉斐尔在算计自家友人一般。
不过,即使是喜恶作剧,但对于自己毫无兴趣的人类,或者是从未产生过任何愫的人类,拉斐尔都能毫无保留地伸援助之手。这并非源于自我的喜好,而是源于他心深铭刻的责任与天生的骨血,但他毕竟是凡人,不可能到完全的大慈大悲,无悲无喜,那就已经是神佛,而不是人类了。而他的乐趣就在于给别人找麻烦——或者说是给别人的生活来有趣的小缀。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诺伊斯称呼他为损友的缘故了。
……哈哈,怎么会,这位可是在文中心如大和尚一般毫无激,如神佛一般毫无波动的贤者大人呢,林蓉蓉驱散心中莫名涌起的想法,轻轻颔首:“如他一般的大人,狡兔三窟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你从来都知他每次的所在地么?”
一周的时间与这男人同吃同住么?妮本能地觉得有些不,但是为了克丽丝的愿望,她也只得忍耐。而且她也不是这男人的对手,妮上有巨大的潜能,不止是她的改造和开发,还有她本的天赋,再加上林蓉蓉曾经赐予祝福祈祷力量的一吻,更是将她本就潜藏的能力激发来了。
在她这个年龄,这么大的能力可以说是稀世罕见,世上可能已无可匹敌她的同龄人,不过若放在全年龄段,她的能力还稍嫌稚,但经过锤炼之后,绝对会成为世上不的天才。这样的她,对于力量的知也十分锐,自然明白她不是拉斐尔的对手。不过,即便理智明白,但无法控制。通过空气传播的略不和膈应的绪,拉斐尔却是从妮上知到了。
并非是龙已灭绝,不过是再无人能寻到,也再无人能够通过考验成为龙骑士而已。这大陆上只余这屈指可数的龙骑士,正如这寥寥数只的龙族。
拉斐尔扶着巴微微一笑。他见过太多人类的反应了,无论多少次,都觉得这种变化很新奇。之所以喜对别人恶作剧,只不过是因为他绪变化实在太少,这世上太少的东西能引起他的波动了,只有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才能稍稍引起他的一类似于“愉悦”的绪。
原文里有提过世上最剑斗士往往都没有固定居所,不过黄金翼龙这么巨大的,要飞上多的天空才能不被人类发现呢?
自此,这世上再无一条龙,也再无第二个如他一般惊才绝艳的龙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