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负责对刘伟行外围调查的民警推门来,说:“刘伟的嫌疑排除了。”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是的,”我说,“如果不是用药致晕死者,在死者清醒状态同时形成额创和颈损伤,除非这件事不是一个人的。如果是刘伟想杀她,不需要找个帮手那么麻烦。”
“经比对俞婉婷平时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确证死者系俞婉婷。经过对俞婉婷的心血行毒化验,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晕的可能。通过对现场多多位提取的灰烬行理化检验,可以判断现场有多起火,但是没有助燃溶剂。也就是说,凶手杀人后,在超市里多可以燃烧的货上火,导致大火。”云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汇报。
“凶手在什么呢?”黄支队说。
“不可能。”我说,“我们知,手指接颈,只会留小片状血,手掌接,才会留大片状血。经法医检验,死者颈两侧的肌肉都可见大片状血,说明是有两个手掌同时掐住死者的颈两侧,压闭气和颈动静脉,导致窒息死亡。这个时候,凶手没有其他多余的手去打击死者。”
因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个大早。专案组会议室正在汇报昨天一天的工作况。
“你是说她额上那些密集的小创?”
躺在宾馆的床上,现场的景在脑海中一幕幕呈现。突然,被枪冲倒的大衣柜的样闪我的脑海里。
“不对啊,衣服、被褥怎么会在大衣柜?”我自言自语。我仿佛想起白天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大衣柜的方好像压着衣服和被褥。总觉得好像有些不对的地方,可是不对的地方在哪儿呢?
“也就是说案发时候他并没有离开房间,直到第二
“查到什么了?”黄支队早有心理准备。
“时间不早了,”黄支队说,“各项检验和调查的结果夜里才能来,你先休息吧。”
你的直觉改变了侦查思路,可不是小事。”
“刘伟案发当天确实没有离开云泰。”侦查员说,“经过对住登记的查询,我们发现刘伟当天上午在一家宾馆里开了一间房。我们调取了该宾馆的视频监控,刘伟是上午十开房住,第二天早上七离开的。”
“为什么可以肯定是同时形成两种损伤呢?”
4
“骑在她上,一边掐脖,一边打。”有侦查员说。
“另外,”我说,“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晕的可能,通过法医检验死者损伤也不至于致晕。那么,死者为什么会在清醒状态,保持一个固定不动的姿势,让凶手来敲击她的?还有,凶手是如何一边掐压死者的脖,一边用钝打击死者的?”
“可是再多火,也不需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啊。”我说,“我们法医判断,死者死后至少半小时以上,现场才火。”
“因为两种损伤都有明显的生活反应,额的损伤也只有死者颈被压住,位置相对固定的时候,才能形成。”我说。
我摇了摇,说:“不仅是直觉,我觉得死者的损伤有些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