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丝气冲冲地起来,力横扫间埃尔德斯丝毫不躲。
司玥愤怒地咬住他的:“那你应该知,我讨厌和你!”
这是曾经最繁华王朝的皇家花园。
“最开始我就知。我就是为了您去法学院的。”埃尔德斯低吻住司玥:“从公爵庄园里走来的灵说有力大的人在人类帝国当,我原本只是好奇,但很快灵女王亲自来找血族,说希望就双方的诅咒行沟通。我也是在那时候,知了您的份……看见您在公爵边那么开心的模样,老实说,我很吃醋。分明您才是我的未婚妻。”
“结果还不是和血族公主到一起去了。你我?骗,还不是因为我现在不一样了。”司玥苦苦地笑声来,“不怪你,我这样的杂种,那时候才没人会我。没有你丢来的果挞,杂草,,我恐怕死的更快。甚至等不到母亲来接我。”
“你这个混!”
“如果知您还活着,这几千年来我愿意为您守。”
好吧,中间那个小鸟的戏池还是气派的。
他毫不介意地继续说去:“如果我喝了酒,我还会拉几个貌的女仆来和我在花园里。然后在那个里,毕竟我份贵,除了未婚妻可不能将随便交去。可惜我连见都没见到过她,她就死了。我也堕落为血族……”
“我很喜来这里。尤其是我发现了某个秘密后。”
“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司玥咬着唇噎:“是在我见到那人画像的时候吗?还是我使用力的时候?还是我念古语的时候?还是我躺血棺却不被排斥的时候?”
那是一个堪比老鼠似的小孔。
埃尔德斯不知从何摸一块果挞,吃掉最味的馅后将巴巴的挞边丢去,“每次皇舞会后,我都会坐在这里发呆,一边吃果挞,一边幻想我的未婚妻是什么样的姑娘。她是否漂亮,是否可。是否比别的公主在床上更主动呢?”
“不就是普通的排孔吗?”丹妮丝不屑地转,找到只剩一半的座椅坐。她随手复苏了这片花园,姹紫嫣红间生机一片,各种珍奇的植组成绚烂的泽图案,丹妮丝低不语。
他的血从尖淌至华贵的衣衫,绽开一朵朵罂粟般的艳丽花朵。
“很抱歉。”他忍着伤痛,站起来抱住丹妮丝的肩膀:“如果早知您在那里,我肯定不会将果挞丢去,肯定会小心翼翼地养着您。可您求救的声音实在太小了,就像微弱的回声。年轻时总是调的……公爵为您取的名字,可是比叔父随手取得好听多了,司玥。”
“因为我是血族,我知。因为我之前喂您污秽和,我也知。但是……我不知除了这样隐瞒,还有什么办法能再接近您一丝一毫……”
“错了。可是有个房间呢。”
将丹妮丝放,埃尔德斯来到戏池旁的一空地,将杂草推开。一个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