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你能把自己忘大说得这么好听。”
乐余心虚得不敢回视,她嗫嚅:“酒店后有一家饭馆,专门茴城特菜的…”
不同于乐余对礼的态度,霍询对待她送的东西,每一件都视若珍宝,一用就是用好长一段时间,直到这件东西的寿命将近腐朽、当真到了尽才默默收好。
“就这里好看?”霍询捞过衬衫穿上,从上往地扣着纽扣,“你今天要带我去逛逛吗?”乐余意犹未尽地收回手指,先回答说他哪里都好看,才说:“我白天陪你,晚上得回家吃饭。”
还好我爸及时现,他不仅给我买了气球,还给我买了冰激凌。
“你说谁丑呢?”乐余歪他的脸,“敢说我男朋友丑,你不要命了吧!”霍询哈哈大笑,作势要吻她,被一手挡。
就拿送东西这件事来说,霍询是个手大方的人,对朋友是,对乐余更是。
乐余:”先穿好,你这样很变态。”
可就算她不用,也不妨碍她回应霍询对她的这份“阔绰”,哪怕每次一花钱就能把她的小金库给削一面墙。
但是我这么问你,是想你给我一个准话,等你准备好了,你会带我回家吗?”半分犹豫都没有,乐余斩钉截铁地“会。
“乐余。”
我妈急,恨不得把我扛起来就丢垃圾桶,反正她舍不得打我,还不如扔掉算了。
我以前不喜只是我的目光短浅、不懂欣赏而已,现在长大了,看得多了,品味上升了,就觉得它还不错了呗。”
霍询:“…”他是不是摆脱不了变态这个词了?茴城有一座古城很有名,乐余带着霍询过去,到了城门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束氢气球。
正是因为她说过的这句话,所以他再没手过这个牌的衣服。
只不过乐余很少会用这些东西,一来她觉得贵重,二来她在学校教书不宜打扮得过于花枝招展。
“怎么买了这个牌?”乐余微微睁大:“你不喜吗?”“我记得你说过这个牌的衣服过于花俏。”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我妈转就把火苗烧到了他上,她骂得很凶,我爸却乐
每次差,霍询的行李箱里肯定有大半空间是给乐余买的礼,或包包,或手表,或首饰,只要他觉得适合乐余,他就一定会买来带到她边。
霍询却不打算放过她,他蹲,直直地盯着她的睛,“我知我这次来很唐突,也好了来一趟就走的准备,你看我空手过来,肯定猜到了我没有见家长的意思。
说完,霍询当场就把浴巾解了,好的肉大剌刺地呈现在乐余面前,她笑嘻嘻地伸手去摸了一他的腹肌:“霍询,你这里真好看。”
当时我想要买一个这样的气球,我妈说什么都不肯给我买,我气啊闹啊,就差在地上打了。
“霍询笑了,摸着她的脖亲她的额:”丑女婿总要见公婆,就怕悄媳妇不带我去见。
霍询扣完最后一粒纽扣,抬看她:“那晚上我去哪里吃饭?”
“小时候,我妈带我来过一回,不知为什么,我记这件事记得很清楚。
“是吗?我说过吗?”乐余还真是忘了,“看来大牌设计的东西能有那么多人追崇捧肯定是有它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