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佬的笑话时附和着微笑。
他们叫他欠的母狗,天生的妇,该死的邪,他们说雷米尔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心中却知并非如此。雷米尔上士能把最自负的新兵揍到服气,如果他达了跑十圈的命令,他自己就能跑二十圈。雷米尔上士是个用枪的好手,没有弹时他用刺刀,熟练得好像生来就会玩刀。许多人腹诽他是个目无尘的暴君,不好相的混,但在恶的围攻看到他现,更多人会谢上帝。他们中的大分都认识他,这是他得以活来的原因,这是他遭受折磨的理由。
大分参与轮暴的人并不喜同,没关系,这事儿不需要,甚至不太需要,只需要渴望,对暴力与权力的渴望。人的人一等,被的是娘们,自愿被的跟娼有什么差别?瞧啊,那不知羞耻者的场!他们这个男人――这个雄恶――跟同恋毫无关系,只是发,只是惩罚这个邪恶的婊,正义之举,他们应得的,“它”应得的。
慕心理带来的憧憬,被衬托得卑微怯懦带来的怨恨,汇聚在雷米尔上,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引力。当他的份改变,宛如燃的火柴落火药桶,砰!狂节开始了。
雷米尔的人缘大概比他以为的更差。
藏在柜里的人恨他,恨他让那个本该在暗的群得到更多关注,牵连他们。他们恨他如此嚣张,好像对他人的恶意毫不在乎,凭什么他就能毫不在乎呢?在事改变之后,他们终于能光明正大地报复,他们混杂在人群当中,不会有人发现。
混血恶雷米尔不是人类,即使杀死他也没有任何德上的问题,反倒“挽救了雷米尔上士的名誉”。他们带走了他的军牌,雷米尔哈代被追封烈士,混血恶留了来。
那位男友最终被找了来,都怪雷米尔太过显,与他亲近的人也会被怀疑――所以在那个时候,人人忙于撇清,无人敢去求。男友满是汗,拼命摇,“我喜女人!”他说,“是他我的
雷米尔就是这样不知羞耻,不屑遮掩,而他也有这么的资本。在军队之中,只要运气不坏到家,骁勇善战的人不会被埋没。坏人缘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还不足以杀死他,不足以阻止他升迁(哪怕拖慢了升迁速度),雷米尔是长官,那么他手底的人就得闭嘴,听话。
很少有人像他一样不在乎世俗目光,雷米尔的男友也在军中,躲在柜里面。男友想要遮掩,那么雷米尔也愿意合,他对他的人总是相当宽容,并且充满了保护。雷米尔喜他的男友,不过没喜到为对方留,他猜退役后他们多半会渐行渐远,和平分手。那又怎么样?及时行乐吧,雷米尔与男友交往,不去想以后。
他会站起来,摁灭烟,对说笑话的人招招手,说:你想不想试试“”的拳不?
雷米尔游走在秩序边缘,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大,就不惧明枪暗箭――或许的确如此,可惜一个人再怎么也无法对抗集与规则。鬣狗在暗窥视着狮,当雄狮遭遇了捕兽夹,一切积怨爆发。
哦,雷米尔有个男朋友。
如果一切如常,事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