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方儒用脚指想也知这是在浪费时间。这份合同直接买定了他一生,如果他走人,原澈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合法”地将他抓回来。
原溪正被几个穿着很朋克的青年簇拥着,摇摇晃晃地朝停车场走去。他脸上的笑容极不自然,手舞足蹈地叫嚷着,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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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儒提着购袋,一边沿街漫步,一边沉思。不经意抬,余光瞥见街对面现一个熟悉的影。
原澈最后的话犹在耳畔,让方儒原本还有些动摇的心终于了决定――尽早,远离原澈。
脸平静,“那份合同就是证明。”
“合同?”方儒奇怪,“我的合同能证明什么?”那份一年合同,即使提前辞职也不过只是损失最后的补贴而已。
合同最后赫然是他的签名。
但是他刚迈脚步,街对面的红灯就亮了起来,几辆汽车穿行而过,挡住了他的去路。等他再看过去,原溪已经坐上了一辆银宾士,朝另一边疾驰而去。
那辆宾士的速度很快,租车司机跟得很勉,还好有红绿灯间隔,庆幸没有跟丢。
☆、炫舞吧
谢谢亲们的支持~~
那是……原家四少原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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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想要走得顺利,恐怕还需要原董的协助,只是他现在不知该怎么开,总不能将原澈看上他的事说来吧?
方儒接过来一看,脸微变。
“这……是什么?”他什么时候签了这样的合同?合同年限五十年,月薪两万,两年之后房车,衣住行全报销,逢年过节另有奖金,还有额外保险,可以说待遇非常优厚。但与之相对的,若是无故离职,必须一次支付三千万违约金。
这家伙,实在是太阴险了!
作者有话要说: 原澈大概了个昏招,方儒吃不吃~~
合同事件之后,他和原澈的相变得有些僵。就算他脾气再好,也无法忍受原澈独断专行的法。
宾士在
“你这是欺诈!”方儒瞪着他。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有签过这份合同,但是签名笔记确实是他的。仔细想想,他唯一签过的东西,就只有在山庄那次,原澈以办理会员卡为由,让他们签名。当时他看到另外两人都签了,所以没有太在意合同容。
原澈从屉中拿一份文件递给他。
原澈嘴角微微上扬,双手交叉,一派悠然:“你可以去起诉我。”
“跟我来。”原澈转走厨房。
方儒跟着他走书房。
方儒连忙揽一辆租,指着宾士离开的方向说:“师傅,麻烦你跟上前面那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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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原澈淡淡,“这是一份终制合同,有绝对的法律效用。”
方儒盯着这份合同看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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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咧。”
“你以后就安心待在我边吧,别浪费时间琢磨怎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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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儒迈开脚步,打算过去仔细查看一,毕竟原溪还是个孩,又是原澈的弟弟,怎么也不能放任不,要是事了,他恐怕会良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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