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不太礼貌,他看起来并不打算隐瞒对我的轻视。无论在人类国度还是灵住所,混血都讨不得好,除非你有特别厉害的爸妈。不过,我孤儿,长到这么大,对此等轻飘飘的恶意完全不在乎。我只是奇怪,菲尔顿爵为何冲着我来,还把轻蔑表现得如此明显。
我与我的老师看起来年龄相仿,既然对外宣称他是“皇长”的后辈,那便不能说我们是师生关系。我对爵展开笑容,说:“我们是朋友。”
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当游诗人,正如大众所知,游诗人经常有一些兼职,比如骗、间谍、小偷等等。跟冒险小队合作赚外快……咳,合作行侠仗义这种事,当然符合游诗人职业规划和职业德啦。
“呵呵,萍相逢?”爵阴阳怪气地说,“雷歇尔殿想必不知你的真面目吧?”
地站直了。
“今天是亲王殿的回归之日。”菲尔顿很快转移了话题,向雷歇尔的方向举了举杯,“我听说你与那位殿一归来,冒昧问一句,你们是……?”
雷歇尔没特意介绍我,王里的人把我当成他的同伴看待,我沾光住在王里,赴宴服饰由王室提供,一样十分考究。理说,没有哪个贵族会在王室晚宴上莫名给另一个来宾甩脸,哪怕对方是个生面孔,只有平民的骑士里才会有人无脑找麻烦呢。有很多双睛看向这边,我不确定菲尔顿爵是不是个被推来的前卒。
菲尔顿爵不是一枚他人用来试探的棋,他只是认了“曾经装扮成游诗人劫走贵族财产的犯罪分”。投向这里的目光与其说充满深意,不如说好奇居多。什么啊,跟
“萍相逢,一见如故。”我正儿八经地胡扯,“像雷歇尔殿这样冷淡却善良的大好人,谁能拒绝他呢?”
“朋友?”菲尔顿爵拖长了声音,“真巧啊,你怎么与那位殿交上朋友?”
“事实上,我的故乡就是图塔隆,爵大人。”我说。
那么爵大人“认”了什么呢?
无论是我还是雷歇尔,都不可能被看破真。除了我之外,见过雷歇尔真面目的人都已经去了冥府。只要他收敛起的力、隐藏好气息,哪怕用真名真脸回老家也不会馅,天叫雷歇尔的人多得是。我过去很崇拜雷歇尔,连他藏尾的习也学去了十成,很少有人知“雷歇尔之刃”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何况我如今无论是脸还是气质都和青少年时期相去甚远,哪怕同学们复生,多半也认不我。
我的脖后面起了鸡疙瘩,可能是雷歇尔的受害者们从冥府传来的怨念。
这是一种准备好抓把柄的神,他好像发现了我的份,或者说他认为自己发现了我的份。
我脑袋一转,在记忆的角落中翻边角料。矮胖,小胡,鼻孔看人的贵族,我好像是见过这么个人。三年前,安加索城的拍卖会后,我充当应,从有钱佬手中救走了一群隶。人财两失的苦主当中,似乎就有这么个人。
“是吗?”菲尔顿爵怀疑地皱了皱眉,随,“噢,平民也吃不到。”
他的语气变得更加骨,脸上的猜疑渐渐化作确定,几乎不再掩饰自己的轻蔑。贵族老爷目光灼灼地瞪着我,仿佛确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