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信,你认识陆凉风这么久,她其实是什么样的人,你敢说你一觉都没有吗?好,没关系,你不了解,我了解。陆凉风左手上有一刀疤你见过吧?我告诉你,那是她十五岁的时候被夜巷酒吧场里的老板伤的,怎么样,她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吧?好,我告诉你。就在她十五岁那年,酒吧里的侍者指控她偷了一瓶酒,她不承认,无论他们怎么威胁她,她都不承认。”
“放屁!”王胖怒目。他没读过什么书,一向看不起知识分,此时在他里付骏刚才那一套逻辑更是如同狗屁:“你长得有个人样的,说话来怎么都跟狗似的!”
来刀剑里去、和陆凉风一起生死过的江湖汉。
“这些日人人都在疯传陆凉风害死陈叔、向她父亲示忠这件事。唐信,你信吗?我不信,我一都不信。即使我没有证据,即使陆凉风和那么多丧尽天良的事有关,我都不信。那不是我认识的陆凉风,我只信我认识的那一个陆凉风。”
惊艳的故事通常都带一血味。好故事很狠。往往其不意,留一个空的结局,如同在你心上画上了一个镂空的句号,从此失去了一个圆满的落。
“唐信,你敢指天发誓你没有碰过陆凉风?像她那样的人,你以为她真的会为了卧底这件事而被你碰?当年陆凉风十七岁,走投无路穷困潦倒她也只是去卖血,连梁都开玩笑地劝她去卖,她都没有肯。所以唐信,你以为陆凉风对你,真的一都没有吗?”
唐信听着,脸一
“可是后来你猜怎么了?她被扣留两小时后,承认了,承认了偷盗的罪名,承认得轻描淡写,悉听尊便。夜巷有夜巷的规矩,陆凉风当场被酒吧老板一刀砍伤了左手,只说要她记得偷东西的场,念她还是孩就放她一。那晚以后,整个夜巷整个圈都把‘小偷’两个字扣在了陆凉风的上,她也不辩解,但是唐信,你知事实的真相是什么?”
没等唐信有什么反应,王胖已经一拳砸在了会议桌上。“砰”的一声,似砸在唐信心里,留在空的呼啸。
那一夜她眉目间轻艳的光,是他刻意忘记都不能够忘的。收起了平日的锋芒,她一记轻,如玉似,令他惊觉这些年他的劫原来一直在这里:他想占有她,却始终不得。
“唐信,知不知陆凉风从小到大一直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她经常说,多可惜,她没有多少亲人,如今连她的朋友都不多了。卧底有多痛苦,只有她明白;卧底有多自欺欺人,也只有她明白。”
王胖一步走到唐信面前,怒目圆睁:“唐信,一直以来老都把你当成个人!所以我今天才来这里。否则陆凉风那臭丫的事,老才不想手!”
“……”付骏长这么大就没有受过这么大的批评,一时间涨红了脸,居然连骂回去都忘记了。
“那瓶酒是我偷的;那一晚在酒吧小偷的人,不是陆凉风,是我。陆凉风刚开始被抓时死也不承认是她偷的酒,因为她确实没有过;后来她无意间看到我偷溜门,她就明白了,这件事是我的,我是她的朋友,陆凉风把王胖视为朋友,所以陆凉风替王胖了这罪名,陆凉风替王胖挨了那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