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凌的母亲是个野,父不详。野鸡也就算了,如果生意好,没有鸡成,没准挣的还多些。但问题是她还毒!
顾风看着凌凌消失的方向,深沈。其实他刚刚看的本不是别的,就是托那个警员所查到的凌凌的资料。
顾风看着手里的资料,再一次默默叹息。又是一个麻烦的活儿!如果说楚毅是因为意志太定而难以屈服的话,那麽凌凌则是因为伤痛太深刻而难以顺服。倒不是说凌凌会不听话,相反,他会很听话,很合,但问题是他会不信任,你怎麽能让一个在事上一直遭受着折磨成长起来的孩相信是好的?相信你打他是为了让他得到快乐?他满满的回忆中除了痛苦就是苦难
可是顾风偏偏就是这时候沈默了来,没再说一句话,貌似专心的去看他的资料去了。只有在凌凌姿势改变或者停来的时候,顾风才会淡淡的吐一个字“”“腰”或者“屁”“不许停”来提醒。
如果楚毅的生平可以用丰功伟业、辉煌璀璨来形容,那麽凌凌的那份足足比楚毅厚了两倍的资料就只有用惨不忍睹、支离破碎来形容他的人生了。而之所以那位警员能查到如此详尽的资料,还源於在凌凌短短十六年不到十七年的生命中,曾数度警察局。没错,16年,远没有他看起来的那麽小,也就是说,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才导致的他和形都难以得到发育。
“是的,主人。”凌凌已经一一脸的汗,整个人紧张紧绷到不行。他最怕的就是顾风嫌弃他,他也几乎认定那将是必然的。
☆、(5鲜币)隶不说25()
“好了,去洗澡吧!”一个小时後,顾风让凌凌去洗澡。可此时的凌凌已经全虚的站都站不起来了,可又不敢违背顾风的话,所以几乎是爬着的浴室。
凌凌第二次警局,也是和母亲一起,为的却是卖淫嫖娼的罪名,年仅八岁的他被母亲引来的嫖客暴了。
凌凌第一次警察局,是和母亲一起,她的母亲毒瘾发作,六亲不认的差将他打死。
而第三次警局,那时凌凌已经12岁了。他却不是因犯案而去的,相反,他是被解救的8名孩里的一个。警方破获了一起重大走私案件,却在对方最大的目家中地室里,发现了八名被作为豢养的儿童。那人典型是没有人的,几名孩最大的也没有超过15岁,最小的才6岁,而除了凌凌,另外七名孩早已神智全无,除了交连最基本的拉屎撒都需要重新学习。凌凌的况虽然好些,但语言也已经形成障碍。他是在一年後才作为证人将应作的供补齐的。而在同年,他偷偷从警方提供的福利院离开了,原因据查是他在那里总是挨同伴们的打,没有人原因理他!
之後的三年多,没人知他的去,但就温日鸥捡他的地来看,无疑这三年他是在夜店里度过,并且很有可能就是他自己将自己卖了。
赶紧抬,却在後面解释的话还没的时候,顾风的挑剔又来了,“屁动起来,见过猫走路吗?优雅一,你走的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