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哥这么凶的人都对你服服帖帖的。”雷大压低了声音,仿佛贼般偷偷摸摸的,“你不知林哥和那些人打起来时有多凶,太吓人了。”
“队好。”雷大摇得和拨浪鼓般,“我想去队,在我们那儿能当兵是很厉害的!”
我知有多吓人。
本来雷大这能力队妥妥的,完全没有问题,奈何自从上次憋劲儿的事发生过后,雷大就不太能控制能力的范围。军队都讲究合战斗,总不能真把雷大一个人空投过去吧?对方全变成男,冲上来一人一拳也足够灭掉雷大的了,要说研究一个妥当的方案也行,问题是值不值。
“林翰,去!”
雷大沮丧的:“换什么?”
雷大用力了:“闫哥,我再不想去招聘了,那些老板太欺负人了!”
闫罗这时候就份外怀念林翰的“教育政策”,往肚里咽了气,他:“行,那你得训练一,至少控制好你的能力对不对?”
闫罗在脑中过滤了一有合作的队单位,想来想去也没个可行的方案,只得劝:“警察怎么样?武警要不要去?其实武警也是队的啊。”
“嗯。”
雷大“发功”时仍旧是蹲步、双手平推,一阵风过后,篮球场的塑胶地面灰飞烟灭了,还包括篮球架以及闫罗的半边衣服。他已经考虑过范围了,特意站在雷大旁边往后一的位置,真没想到这样都能被波及到。
闫罗长叹一声。
超英保虽说人脉比较广,认识的人多,但也不至于说把人想安到哪就到哪,这也得兄弟单位合,这种事说容易容易,说不容易也不容易。
被骂了一顿的雷大又试了几次,结果就是一百多米的范围除了草什么也没剩。闫罗转移了阵地,站在雷大后,看着前方一次比一次荒芜,开始呈现原始状态,他终于忍不住了:“小雷,你要不要换个姿势?”
雷大这种能力距离范围完全不够远,只要暴过一次,再现时对方一个长狙击或者范围洗地,他就沦为一次武了。队里的人只要稍微想想就能明白,再加上雷大一上来就报销对方三辆步战车、一个育馆再加上零零碎碎的东西,简直是招人恨。
超英保有健房,闫罗不敢带雷大去,找了个篮球场吃完饭就去了。这次他特意嘱咐林翰往旁边站,五十米还不够,又把小崽往一百米外赶到几乎看不清人了,他才对雷大了。
木了几秒后,闫罗低看了看上还剩的东西。雷大的角度非常巧妙,正好“挖”了他的半边衣服,剩的西装、衬衫、背心和失去带的慢慢,他还没来得及骂人背后已经扑过来一个人,经历了几次后他总算有了经验,站稳脚跟没被撞倒。
林翰不甘不愿的离开,却还是把西装外套盖上闫罗,试了几次无法扔掉他也只好穿上,虽然那一块看起来更变态。
闫罗还没想来
“光天化日一个男人打篮球了脱衣服有什么稀奇!”闫罗怒,“不要神经兮兮的,我又不是女人!”
闫罗在心里默默的补了句,问:“小雷啊,你一定要去军队吗?”
“你都光了!”带着汗臭和淡淡血腥味的外套罩了来,林翰恼怒的,“光天化日的……”